个人基本资料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护照 |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
相片 |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
结婚证明资料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
双方关系证明 |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电邮、网络聊天记录等资料。 | |
签名表格 | 如客人不用前往签证中心录取指纹,请提供客人亲笔签名的法国签证申请表(37项和最后一项要签名),补充问题表和新版委托书。 |
中方单位资料 | 在职证明 |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
单位资质证明 |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个人资产证明 | 活期资金证明 | 1、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最好是工资账号),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本人活期余额较少,可以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并提供他们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比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 |
出资证明 | 如由其他人支付旅游费用,请提供有经济担保人(即出资人)签字的同意承担申请者旅行费用的担保函原件(可在网站下载填写) | |
辅助资产 |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存款、理财产品、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以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
旅行计划资料 | 机票预订单 | 请提供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注:已经购买机票不是获得签证或催促领馆加快签证审批的理由,建议客人有出行计划的,请尽早办理。在得知签证结果前,不要支付任何旅行费用。 |
行程安排 | 建议提供在申根地区的行程安排,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以提供签证通过率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
邀请人接待证明 | 前往法国探亲或访友,必须提供亲友的接待证明(attestation daccueil),该材料由法国邀请人在当地市政府或警察局申请。 *如无法提供此资料,请在邀请函里说明原因。 | |
邀请方其它资料 |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
国际医疗保险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个人基本资料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护照 |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
相片 |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
结婚证明资料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
无业人群证明资料 | 1、如已婚,请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如未婚,请提供与出资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例如:户口簿,结婚证或出生证明。 |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
双方关系证明 |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电邮、网络聊天记录等资料。 | |
签名表格 | 如客人不用前往签证中心录取指纹,请提供客人亲笔签名的法国签证申请表(37项和最后一项要签名),补充问题表和新版委托书。 |
中方单位资料 | 无业人群亲属资料 | 已婚人士必须提供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须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 由公司负责人签名,并标明日期及以下信息: 1、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申请人配偶的姓名、职务、收入以及工作年限。 *未婚人士,建议提供经济担保人(即出资方)的在职证明,以提供签证通过率。 |
个人资产证明 | 无业人群资金证明 | 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本人活期余额较少,可以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并提供他们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比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 *如已婚,必须提供配偶的。 |
出资证明 | 如由其他人支付旅游费用,请提供有经济担保人(即出资人)签字的同意承担申请者旅行费用的担保函原件(可在网站下载填写)。 | |
辅助资产 |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存款、理财产品、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以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
旅行计划资料 | 机票预订单 | 请提供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注:已经购买机票不是获得签证或催促领馆加快签证审批的理由,建议客人有出行计划的,请尽早办理。在得知签证结果前,不要支付任何旅行费用。 |
行程安排 | 建议提供在申根地区的行程安排,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以提供签证通过率。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
邀请人接待证明 | 前往法国探亲或访友,必须提供亲友的接待证明(attestation daccueil),该材料由法国邀请人在当地市政府或警察局申请。 *如无法提供此资料,请在邀请函里说明原因。 | |
邀请方其它资料 |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
国际医疗保险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个人基本资料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护照 |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
相片 |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
结婚证明资料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
退休证 | 请提供退休证原件 | |
退休证明 | 如无退休证请提供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
双方关系证明 |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电邮、网络聊天记录等资料。 | |
签名表格 | 如客人不用前往签证中心录取指纹,请提供客人亲笔签名的法国签证申请表(37项和最后一项要签名),补充问题表和新版委托书。 |
个人资产证明 | 退休人员资金证明 | 1、本人名下的退休金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退休金账户余额较少,可以提供其他活期账户的流水账单。 3、如本人活期余额较少,可以提供配偶(或经济担保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并提供他们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比如:户口本、出生公证、结婚证等)。 |
出资证明 | 如由其他人支付旅游费用,有经济担保人(即出资人)签字的同意承担申请者旅行费用的担保函原件。(可在网站下载填写) | |
辅助资产 |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存款、理财产品、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以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
旅行计划资料 | 机票预订单 | 请提供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注:已经购买机票不是获得签证或催促领馆加快签证审批的理由,建议客人有出行计划的,请尽早办理。在得知签证结果前,不要支付任何旅行费用。 |
行程安排 | 建议提供在申根地区的行程安排,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以提供签证通过率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
邀请人接待证明 | 前往法国探亲或访友,必须提供亲友的接待证明(attestation daccueil),该材料由法国邀请人在当地市政府或警察局申请。 *如无法提供此项资料,需在邀请函上说明原因。 | |
邀请方其它资料 |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
国际医疗保险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个人基本资料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护照 |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
相片 |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
结婚证明资料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
学校证明 | 1、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法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可参照网站下载的模板) 如已毕业,请提供最近获得的毕业证复印件。 2、有效的学生证原件(高中及以下学历不用提供) | |
学生公证资料 | 如未成年学生请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或 出生公证+认证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或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上述公证书的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已成年学生请提供: 与出资人(父母或配偶)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 | |
医学出生证明 | 请提供出生证复印件 |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
双方关系证明 |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电邮、网络聊天记录等资料。 | |
签名表格 | 如客人不用前往签证中心录取指纹,请提供客人亲笔签名的法国签证申请表(37项和最后一项要签名),补充问题表和新版委托书。(未成年人需父母双方共同签字) |
个人资产证明 | 学生资金证明 | 1、父母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最好是工资账号),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父母的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果是成年学生,也可以提供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 |
旅行计划资料 | 机票预订单 | 请提供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注:已经购买机票不是获得签证或催促领馆加快签证审批的理由,建议客人有出行计划的,请尽早办理。在得知签证结果前,不要支付任何旅行费用。 |
行程安排 | 建议提供在申根地区的行程安排,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以提供签证通过率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
邀请人接待证明 | 前往法国探亲或访友,必须提供亲友的接待证明(attestation daccueil),该材料由法国邀请人在当地市政府或警察局申请。 *如无法提供此资料,请在邀请函里说明原因。 | |
邀请方其它资料 |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
国际医疗保险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与未成年人同行 | 与(未满18周岁)同行 | 与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同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同行人与未成年申请者不在同一组同一时间递交签证申请,或者同行人签证申请正在使领馆受理中或同行人已具备在目地的合法停留的条件,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 同行人的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 证明同行人可在申根区域停留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当地相关机构颁发的有效居留许可证复印件等)。 3. 同行人机票等其它证明一同出行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